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仙居县位于浙江省东南部,靠近东海,是中国沿海开放地区之一,内外交通体系发达。仙居风景名胜区地处仙居县中南部,距县城20多公里,距省道公路临石线3公里,具备优越的交通条件。仙居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87.8平方公里,含神仙居(西罨)、景星、十三都、公盂、淡竹五个景区,由饭甑岩、将军岩、西天门、鸡冠岩、天柱岩、景星岩、蝌蚪崖、擎天柱、公盂崖、高玉岩、神龙瀑、人字瀑、龙潭涧等139个景点组成。素有西罨之奇、景星之雄、公盂之巍、十三都之清、淡竹之幽称誉。仙居自然风光壮丽独特,丰富多彩,他集“奇、险、清、幽”于一体,汇“蜂、瀑、溪、林”于一地。是仙乡的缩影,是旅游观光、避暑纳凉、科学研究、度假休养的理想之地。清翰林院学编修潘耒游后赞曰:“天台幽深,雁荡奇崛,仙居兼而有之”。宋大理学家朱熹也曾发出“地气尽垂于此矣!”的惊叹。仙居风景名胜区,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,总面积187.8平方公里,含神仙居、景星岩、永安溪漂流、皤滩古镇、淡竹景区,集奇、险、清、幽于一体,汇峰、瀑、溪、林于一地。